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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6年1月15日在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6-01-16 09:00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宏宇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自觉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全力为菏泽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一)坚定维护高水平安全。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68人,起诉7258人。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从严惩治,起诉杀人、抢劫等犯罪89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59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不诉1954人,确保宽严有度有据、罪责刑相适应。依法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检察院全部入驻,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衔接联动,协同化解矛盾纠纷226件,收集法律监督线索91条,成案69件,1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做法被省委政法委转发。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两级院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全市检察机关接收信访1378件,全部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办理。持续深化以案促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9件,推动堵漏建制、源头治理,相关检察建议连续5年获评全省优秀。

(二)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台服务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检察服务举措,3个集体、6名个人获评全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奖。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组织专项监督,出台意见措施,创新“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办理相关案件49件。加强与河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座谈会,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豫鲁两省有关检察机关及河务部门参加,协同发力共护黄河安澜。鄄城县检察院打造“益心河清”品牌,充分发挥派驻沿黄检察室作用,督促拆除违建设施15处,修复采砂坑2000平方米,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100余万元。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7人,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先进集体。服务文旅高质量发展,在菏泽牡丹文化旅游节期间,联合最高检、中央电视总台深入菏泽开展“走近一线检察官”直播活动,以“地方特色+检察履职”为主线,全方位展现菏泽牡丹、曹县汉服等特色文化,《检察日报》头版专题报道,直播观看量1000余万,以法治力量助力菏泽出圈出彩。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制定服务保障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等专项行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2人,5个集体、5名个人分别获评全省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个人。

(三)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涉企刑事监督案件65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0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9件。针对违法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违法处置涉案税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小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案件64件,涉及资金2600余万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94人,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单县检察院打造“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平台,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做法先后被省政府、省委政法委评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助力全市“提振消费十大行动”,依法惩治骗取国家消费补贴犯罪,守护良好市场秩序。董某利用经营的家电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150余万元,开发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四)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擦亮“检锋”职务犯罪检察品牌,深化监检协同,完善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同步审查、问题共治等衔接机制,办理职务犯罪公诉案件75件82人,其中省部级、厅局级案件7件7人。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座谈会在菏泽召开,牡丹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职务犯罪检察基层联系点。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犯罪,依法立案侦查5件6人。司法工作人员付某某利用职权贪渎交织,涉嫌多环节犯罪,市检察院启动机动侦查权,以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并及时移送办案中发现的贪贿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立案调查,形成打击合力。

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一)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聚焦劳动者“从业安心”,与应急管理局协同联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27人,郓城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推动事故多发行业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控转变,发出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46件。巨野县检察院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检查治理,督促26家企业整改提升。聚焦群众“吃的安心”,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食品安全排查力度,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重拳出击,依法起诉149人。聚焦城乡居民“看病安心”,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起诉医保诈骗犯罪18人,助力追回医保损失100余万元。

(二)倾心守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围绕“半边天”,与妇联建立保障妇女权益协作机制,办理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案件312件371人,为“她”的保护撑起“法治蓝天”。姜某某对妻子当众施暴,造成多人围观和网络舆情,定陶区检察院在依法快捕快诉的同时,加强与网信部门合作,落实“三同步”要求,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围绕“因案致困者”,持续擦亮“菏力助困·泽爱检行”司法救助品牌,向438名困难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390余万元。曹某甲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金,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单县检察院考虑其年老多病,主动前往家中帮助完成救助申请,并会同民政、教育、镇政府等单位,为其申办农村低保、慢特病优惠卡,为其孙子减免教育费用等,以多元救助为他们照亮“希望之路”,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围绕“劳动者”,聚焦工程建设、网络订单配送等欠薪多发领域,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人,支持190名农民工提起诉讼,帮助追索欠薪600余万元。

(三)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强奸、猥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510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前移未成年人保护关口。曹县检察院推动将“小饭桌”从业人员纳入查询范围,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47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92人。注重法治资源向偏远农村及职业院校倾斜,开展法治宣讲309场,覆盖55万余人次。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协同加强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郓城县检察院依托社工机构的“苔花盛开”青少年服务项目,对钱某某、曹某某等人盗窃案中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员,“一人一策”精准帮教,畅通迷途孩子回归之路,该案被最高检、中央社会工作部评为典型案例。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我们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依法监督立案49件、撤案170件,追捕追诉292人,纠正违法取证、查封、扣押等716件。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1件。成武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诈骗案,一审判决刘某某无罪,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审查,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改判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健全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工作机制,对全市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机构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8人。

(二)持续强化民事检察。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9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225件,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8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决不让“假官司”侵害他人权益、损害司法公信、破坏社会诚信。持续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督促纠正消极执行、不当终本等案件210件,帮助老百姓将胜诉判决兑现为“真金白银”。

(三)持续强化行政检察。深化府检联动、检法衔接,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33件,其中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意见73件、执行活动监督意见15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2件。常态化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案件107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2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对349名被不起诉人移送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消除“不刑也不罚”的追责盲区。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相关案件87件,助推依法规范行政。

(四)持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14件,绝大多数的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得到解决。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推动市级层面建立公益保护协作机制6件,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9件。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贯彻落实市委“20条意见”,一体抓实政治、素能、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一)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举办各类政治培训120余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理论学习“十佳”成果。不断优化“牡丹正红”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5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提升专业素能。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竞赛”,组织青年干警多岗位锻炼,深入实施“雄鹰人才计划”,扎实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5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出庭案件。市检察院机关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持续深化数字检察,研发推广监督模型23个,协助办案1431件,3个模型被最高检推广。单县检察院“善数智行”数字检察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一院一品”特色品牌,并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学习。

(三)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配合做好市委巡察全市检察机关工作,细化127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清廉机关建设重点措施,积极推进“无违纪违法 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建设。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定期研判分析业务质效,创新案件质量“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检查”“案管部门评查”“本院和上级院抽查”“跨区域互查”的五查模式,实现“每案必检”,严守案件质量底线,做法获评最高检典型事例。

(四)主动接受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行政检察工作。用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6件,全部高质量答复。自觉接受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行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及时公开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尊重支持律师履职,为律师提供阅卷、查询服务500余次,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2026年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治统领,以更高站位筑牢绝对忠诚。

(二)融入发展大局,以更优服务护航“后来居上”。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更高标准提升监督质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大力度夯实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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